【注釋】
第三十三類 主要包括酒精飲料,酒精飲料的原汁和濃縮汁。
本類尤其包括:
——葡萄酒,加烈葡萄酒;
——含酒精的蘋果酒和梨酒;
——烈酒,利口酒;
——酒精飲料原汁,果酒(含酒精),苦味酒。
本類尤其不包括:
——醫(yī)用飲料(第五類);
——無酒精飲料(第三十二類);
——啤酒(第三十二類);
——制作酒精飲料用無酒精混合物,例如:軟飲料,蘇打水(第三十二類)。
3301 含酒精的飲料(啤酒除外)
薄荷酒 330001, 果酒(含酒精)330002, 苦味酒 330003, 茴芹酒(利口酒)330004, 茴香酒(利口酒)330005, 開胃酒*330006, 亞力酒 330007, 蒸餾飲料 330008, 蘋果酒 330009, 雞尾酒*330010,柑香酒 330011,餐后酒(利口酒和烈酒)330012,葡萄酒 330013,杜松子酒 330014,利口酒 330015,蜂蜜酒 330016,櫻桃酒 330017,烈酒(飲料)330018, 白蘭地 330019, 酸酒(低等葡萄酒)330020,梨酒 330021, 清酒(日本米酒)330022, 威士忌 330023, 酒精飲料原汁 330024, 酒精飲料濃縮汁 330025, 酒精飲料(啤酒除外)330026, 含水果酒精飲料330031, 米酒 330032, 朗姆酒 330033, 伏特加酒 330034, 預(yù)先混合的酒精飲料(以啤酒為主的除外)330035, 甘蔗制酒精飲料 330036, 尼瓦(以甘蔗為主的酒精飲料), 谷物制蒸餾酒精飲料 330037
※汽酒 C330001, 青稞酒 C330003, 黃酒 C330004, 食用酒精 C330006, 燒酒C330007, 白酒 C330008
新增商品:以葡萄酒為主的飲料 330038